环保管理台账怎么做?附:台账管理目录清单!发表时间:2021-08-30 09:17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主管等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 3、环保审批文件; 4、排污许可证; 5、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及验收文件; 6、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7、在线监测(监控)设备验收意见; 8、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收运合同; 9、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表; 10、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评估验收意见; 11、排污口规范化登记表; 1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排放口平面图; 1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1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5、生态环境部门的其他相关批复文件等。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 2、原辅材料管理台账; 3、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台账; 4、环境监测报告; 5、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监测信息记录等各种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 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 7、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 8、行政命令、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相关文书及相关整改凭证等。 1.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1.生产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工艺流程图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维护记录(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加药记录、活性炭更换记录等台账) 3.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及定期校验资料 1.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表、排污口标志分布图、排污口标志照片 2.企业自行监测计划、自行监测报告、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情况 1.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管理(通过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2.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3.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贮存环节记录表、内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记录表、月度危险废物台账报表等) 4.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和标签的照片 5.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1.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备案意见 2.环境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方案、照片和总结 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资料 1.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文件 2.企业环保管理责任架构图及其它环保管理制度 3.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限期改正通知及整改台账 附:小编汇总附上一份“水、气、声、渣”自查整改攻略,供企业参考借鉴。 一、环保合规性
二、环保验收手续 三、涉废气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
四、涉废水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1、污水设施检查
五、涉固废自查整改及危废管理
1、具备危险废物处置合规四要素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企业依据生产计划和产废特征,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指导全年危 :根据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根据要求规范填写联单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法规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信息。 2、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遵守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组织专门培训。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 3、严格遵守收集、贮存要求 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修订)的规定。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贮存危险废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4、严格遵守运输要求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和专业人员企业需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工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获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企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配置符合规定的标志。车辆车厢、底板等硬件设施应具有密封性同时又便于清洗;车辆应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防渗和防散失等用具和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车辆车窗、挡风玻璃无浮尘、无污迹。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污迹。 5、严格遵守转移要求 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企业在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之前,须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联单保存期限通常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或根据环保行政执管部门的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未经核准不得跨省转移贮存、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6、合法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 自行利用、处置时,应依法进行环评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应对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并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其中,对焚烧设施二噁英排放情况,企业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处置还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3修订)、《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委托第三方处置时,应核查第三方资质。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资质和能力。 六、厂区、车间环境管理
七、环保检查现场注意要点 1、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来源:生态环境部、环保365,网优危废编辑) 3、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