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临沂开展重点企业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发表时间:2021-09-01 17:00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 全市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为严历打击企业违法排放行为,督促企业主动提升环保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VOCs治理,着力解决夏秋季臭氧污染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盾量,结合临沂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大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督促企业主动提升环保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VOCs治理。 检查内容包括信访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情况,涉VOCs 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等。 (一)开展市级联合检查。由市局统一组织,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的形式,对检查发现问题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级联合检查务求精准高效,结合现场监测、夜间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 (二)县区独立自查。由各县区制定行动方案,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月1日-9月30日。 (一)强化信息报送。市级及县区检查组每日现场检查结束后,组长将当日检查情况填报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并发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协同办公账户。 (二)细化检查内容。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实事求是,客观描述,杜绝简单表述为“不规范、不完善”等模棱两可的情形,为后续综合研判问题性质,督促整改有的放矢打好基础。 (三)规范执法程序。对市级联合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保存相关影像资料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交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时,要同时移交相关证据。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杜绝执法不公、执法标准不一,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县区(开发区)和单位的宴请,不得安排与执法检查无关的活动。 (一)公开曝光。由市局法规与标准科负责联系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等及时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 (二)通报督办。行动结束后,市局大气科对上报的污染问题查处、整改结果进行汇总跟踪。对问题查处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移交市大气污染强化攻坚指挥部效能督察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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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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